学习谷歌好榜样
我们都是成年人,笼统、感性地谈论对谷歌愈挫愈坚的爱情,难免给人留下不理智的口实。
老打口水仗也没意思。
还是让我们理性地分析一下谷歌 数字图书馆计划都做了些什么,对当前和未来会产生什么影响。
首先,谷歌跟哈佛、密西根、斯坦福、纽约公共、牛津、加州大学、CIC和一些美国之外的图书馆签订协议,扫描它们的馆藏,完成后数量应该有1500万种。加上其与出版商的合 作,以及雄心勃勃的全球计划,成为最大的“图书”馆只是时间问题。
其次,跟其合作的图书馆,能得到些什么?
1、免费得到原书的影 像版;
2、免费得到原书的OCR文本(支持全文检索);
但是在服务方面必须按照现行的版权法,即,这些图书馆不能用这些电子书提供服务, 除非:向视障人士提供,用于研究——例如词频统计之类,以及原书破损之后的复制重印。
那么整个过程,谷歌为什么引起了公愤?它挑战了什 么?
主要是挑战了“合理使用”,主要涉及市场上已经绝版,但仍在版权保护期内的著作。
作为与美国出版商协会和作家协会的和解协议 的具体措施,谷歌须建立一个Book Rights Registry(图 书版权登记处)作为一种权利费用的偿付机制。该机构由谷歌提供创立经费,登记的内容包括“作品”“权利人”“支付标准和方法”,将来是非盈利、自我支持的 机构。
谷歌通过和解协议,得到了继续扫描绝版书的权利。当然,这个权利并不是排他的。谷歌当然会利用这些扫描的图书提供服务,但是否获 利,或者获利是否合法,就要看它的具体商务模式了。就目前它通过在搜索中定向发布广告获得的利益,已达成一个分享方案:谷歌得37%,登记的权利人获得 63%,而成为合法。
谷歌于是在这个领域成为一家独大的寡头。
受限那么多,“谷歌数字图书馆”计划,究竟给图书馆行业带 来些什么?
图 书馆可以像对待任何出版商一样,“订阅”谷歌图书(订阅意味着协议付费)。订阅之后,图书馆拥有的权利如下:
- 对于版权过期的图 书,图书馆可以有任何处置权;
- 对于绝版书,图书馆可以提供阅览、打印、拷贝、整合、共享等服务;
- 对于在版书,受限于 谷歌跟出版商的协议(权利与一般发行商相同)。
对于不订阅的公共图书馆,谷歌可以给每个馆提供一台终端进行查询浏览,打印需要支付版 权费。
如果是非图书馆的其它机构,则可以检索、预览、付费打印等。
对于个人用户,如果是绝版书,可以检索和预览不超过20%的页面,不允 许打印和拷贝。将来可能会提供购买链接,以及按需打印的电子商务服务。
图书馆人对其不彻底的革命感到担心,并因为挑起这场革命的不是自己 而失落。主要表现在:
1、对其面对图书馆行业的“商人面孔”感到不满。利用了图书馆,抢了图书馆的饭碗,居然还来挣图书馆的钱;
2、对其 是否可持续,表示忧虑;它毕竟不是图书馆这种社会事业,而是一个商业性公司;
3、对其中立性,保护读者隐私,以及排序过滤的方法等感到担忧;
4、 其价值观与图书馆行业肯定是不同的,它不可能把保障“普遍均等的服务”和“平等获取信息的权利”当作首要原则。
参考文献:
1、 Karen Coyle’s slides: Google Aap Settlement http://www.slideshare.net/kcoylenet/google-aap-settlement
2、Google 图书搜索和解协议 http://books.google.com/intl/zh-CN/googlebooks/agreement/
3、Google Book Settlement http://books.google.com/booksrightsholders/
4、2 page Super Simple Summary http://wo.ala.org/gbs/2-page-super-simple-summary/
——————————评论(15个)三八线—————————————
-
明知故问 2010-04-06 21:56好文!
还挑战了文化,让法国人担心英语文化一统天下,担心年青一代用美国眼光看世界 -
F00Z 2010-04-06 22:02其实Google的图书扫描计划不是为图书而图书,不是和图书馆过不 去。整个搜索引擎里,缺了图书内容,就不完整了。Google Scholar就已经把期刊文献包括进来了。现在又在大力整合图片和视听资料。Google正在美国社区提供免费的光缆网建设,其目的就是创造多媒体大流 量网络运行基础。
Google所做的每一件事都会引来传统势力的反对,但这种争论会帮助我们思考,所谓智者见智,愚者见愚。昨天见人民日报海外版一块奇文,说是 Google退出中国是Google的失败,题目是:沉舟侧伴千帆过。我觉得我们的ZF是越来越像开煤矿的小老板了。苦的是像矿工般的老百姓了。 -
明知故问 2010-04-06 22:42“F00Z: 其实Google的图书扫描计划不是为图书而图书,不是和图书馆过不去。整个搜索引擎里,缺了图书内容,就不完整了。Google Scholar就已经把期刊文献包括进来了。现在又在大…”
张甲老师,那只是个伎俩,难道你忘了这是贵国宣传工作的革命传统──咱 跟谷歌不是崩了吗?那就必须得组织文章来批谷歌。咱不占理,但得占舆论。
-
F00Z 2010-04-06 22:55“明知故问: 张甲老师,那只是个伎俩,难道你忘了这是贵国宣传工作的革命传统──咱跟谷歌不是崩了吗?那就必须得组织文章来批谷歌。咱不占理,但得占舆论。。。”
谢 谢提醒。
-
不太安静 2010-04-06 23:271、图书馆是不是不从中获利就是合理使用?
2、谷歌做的共享知识成果的计划为中小图书馆提供了同大图书馆同台献技的平台,在这个传统的资源为大的世道里,我们小图书馆如果能抢在大图书馆之前将文献 提供给读者,那么我们就能留住读者,技术和服务就可以发挥效用,并且最大程度的节约成本。
3、谷歌不会退出,互联网就在那,怎么退啊。
4、我们还是要对ZF有点信心,毕竟我们还是在慢慢进步,只要一想想我们是一个要让一个15亿人开化的大国,我就忍了。 -
leonz 2010-04-07 01:10真不想时时和老K吵啊,但实在忍不住,哈哈。
一,Google先扫了再说的做法,是极大的挑战了现行的版权保护体系。在欧洲这被认为是霸权与强盗逻辑,我认为在我们没有找到更合理的解释之前,这个说 法成立。这种扫描手法就象说,你现在不在家,我把你家的东东先拿到我这儿来保存,一旦你发现你的东东在我这儿了,你可以来声明,然后咱们俩个分账。
二,很多人认为现在的版权保护体制实际上是很霸权的,实际上是保护了出版机构商人的利益,而不是真正创作者的利益。我非常认同,现有的版权保护体制很大程 度上遏制了创造力,阻碍了文化的传播。相对来说,更松散的因特网环境反而是更有活力的方式,包括现有的CC浪潮。这些都对,但这绝不意味着我会认同以强盗 的逻辑来反强盗逻辑是正确的。
三,我认为至少很多图书馆人认为现有的版权体系是自己最大的敌人,这一点我真的是不太认同。其实图书馆也是这个食物链上的一个环节,如果没有严格的内容保 护,谁还会来图书馆啊。所有的内容都可以由Google这样的公司以其他的模式免费提供的话,我们为什么需要图书馆这种不见得那么有效益的机构来保证社会 信息公平呢?
四,Google我不去评判他的想法,他也许会为人类做很大的好事。但是对这种事的看法,我觉得是没法猜测的。只有退回来,用常识,以一般的逻辑来 看,Google是一个商业公司,仅此而已。商业公司也会做好事,商业公司也有社会责任,但所有的这一切是立足在它赚到钱的基础上的。
五,就拿老K说的内容举个例子好了,图书馆拿出大量的书让Google扫描之后,最后还是要“订阅”Google的服务。实际上,在这样的事例中,我是觉 得Google非常明确地知道自己在做什么?而那些图书馆呢?我可能实在没有那样的大才来高瞻远瞩地评判那些大馆领导人的英明决策。让我做个当地的纳税人 投票的话,我会反对(呵呵,很可能我是极少极少的少数啊)。
六,我反对Google在此事中垄断与独霸的作法,并不意味着我认为图书馆要反对数字化以及更方便读者使用的潮流。我个人认为,那些孤儿本的图书使用量很 小,图书馆只要做好揭示就好了,在国外很多图书馆,文献提供的工作做得很棒,我认为是可以满足需求的。而对于已经进入公版领域的书,图书馆应该更多地与一 些公益性强的机构如OCA联盟之类进行合作。而不要随便拿出几十万几百万的书去与Google合作。我就搞不懂了,平时那些图书馆看到读者成本的复制图书 一定会阻止或提示这样做是有违版权法的,但凭什么自己就敢拿出几十万几百万的书去与Google公司的商业公司合作,大肆扫描呢?
七,对上一条的解释是,因为我们是出于好的理由违反了现行的不好的规则。呵呵,就是这句话让我觉得很可怕。因为在贵国,这样的事例实在是太多了。往往到临 了我们才知道,我的打破了规则后,所有好的理由因为没有老规则的约束,而成为霸权者们最大的利益所在。当然这只是历史常识对偶的教育,我没有把 Google想得这么坏,我热爱Google,也算是偶最爱使用的产品之一。但它也就是个产品,Google也就是个商业公司,仅此而已。 -
Keven 2010-04-07 07:24Leon兄现在蛮领导的,说话喜欢掰手指头,不过七这个数字怪怪的,图 书馆人都喜欢把十个指头掰完,对了,上帝喜欢七。呵呵。
咱只好一一回答一下。先鸣谢一下,咱的大多数思想不是咱的,来自于老马(马克思)和Lessig,这也算是一种剽窃吧。太阳底下没有新东西,咱说的每一个 字、每一句话都是前人说过的,妈呀,怎么办啊!
一、先扫了再说的做法很多人都知道,并不只有谷歌,谷歌即不是第一家,也不是最后一家,前仆后继很多。为什么会这样?从道德上找原因未免太小儿科,太书呆 子,这都是技术发展造成的。Lessig早就说过,当拷贝变得如此容易、如此低成本的时候,不拷贝才怪,拷贝权利下的版权制度(和获取创作补偿利益的制 度)不改是不可能的。谷歌碰巧就是The one,轮到它了,说它霸权也好,说它不道德也好,这就是技术的摧枯拉朽,不服不行。
二、看不懂了,这句话的意思是你也反对现有版权制度的霸权,但是你却反对去改变它,因为你认为试图改变的行为都是强盗行为,而你只能做强盗下的顺民。你要 知道,版权行为是一种契约行为,顺民不顺,霸主才能不霸,利益自会调节,冤屈要通过抗争才能伸张,上帝只救助自救者,旁观者助纣为虐也好,喝倒彩也好,都 是打酱油的。顺民不顺的前提是它要能承担不顺带来的后果,而谷歌是敢作敢为、有能力承担、正在承当的,代表了一种新兴力量的(当然也是被代表)。
三、你这么说所有的中介机构都不需要存在了。其实越是自由市场,产业链越是复杂,专业性的服务机构越是有市场需求,越是发达。我相信打破了传统的知识传播 链条之后,图书馆也必然能找到自己的位置,新信息技术的应用使各类机构都将重新定位,在产生新的机构的同时,老的也在调整和转型。图书馆的存在价值并不是 起因于技术的,而是源自于信息公平的理念,并不会因技术的变化而丧失。
四、商业公司并不低人一等,道貌岸然反倒让人厌恶。
五、图书馆与作为公司的谷歌具有不同的目标和利益,只有基于互惠互利,合作才有可能,这一点是毋庸置疑的吧?就像有人为了政绩甘愿奉献利益,有人为了寻租 而出卖权利一样,各取所需,关你什么事?还投票?哪凉快哪呆着去,嫩自做多情干嘛!
六、这就矫情了吧?正因为孤儿本用量很小,并不意味着它就应该用量很小。正是新技术使它有可能得以保存,得以满足长尾需求。要知道人类发明文字、使用信息 技术,才使得文化积淀、文明加速进化,庆幸咱们没有生活在大猩猩时代吧!你所看不懂的,其实并不违反现在的版权法,只是你自己固步自封而已。OCA图书馆 又不是不跟其合作,只是扶不起的刘阿斗,有什么办法?!
七、好坏作为一种价值判断,其实也在缓慢地、却不断地改变。像老马、老毛那样深刻地认识到知识的私有是其充满丑恶、阻碍人类发展的根源,毕竟太过于激进 了,在一定历史时期私有制是人类社会的发动机,但我们不能因此就认为存在的就应该永久保持。Google是商业公司没错,仅此而已就不对了,企业这种制 度,在逐利的同时,也体现着社会责任,特别是那些伟大的企业! -
beefsteak 2010-04-07 09:31看K和L两位大师傅掰手腕,真爽。好在俺有自知之明,不敢在此打太平 拳,呵呵。“世界上没有真理,只有对真理的解释”,又是一位前人的说过话,真管用。
-
beefsteak 2010-04-07 10:27忍不住,又想多嘴几句,谁要俺在久违的春光下,喝着新茶,看着两位高人 掐架呢。又是久违了的死掐,大快人心啊。21世纪缺的就是人才之间的死掐。
其实,G哥好坏俺不操心。倒是有了书社会的彩砖乱舞,色迷迷地俺们大饱眼福了。福气。
两位说的都是大场面,气势磅礴。俺只能意会。
能言传的就是要是没有G哥,俺就是一只井底蛤蟆,见到的也只能是四四方方的一块天。
G哥榜样力量就在于,TA即NB又SB,S到敢于挑战天朝。一根经不见得是坏事,固执何尝不是一种坚持。坚持就当是堂吉诃德的胜利。旁人看不懂就只能坏了 他们自己的心情。自己毫发未伤足矣。
佩奇的经历也应该有榜样色彩。至少好多童鞋可以学学TA不给政府添麻烦的精神。 -
tjiangbo 2010-04-07 15:21忍不住想来说两句:
在社会发展到今天,如果图书馆不和“商人”合作,怕是什么都做不了了。出版社、书商、数据库商,等等,哪个不是商人?谁个不想赚钱?为什么和他们合作就没 问题,和谷歌合作就有心结呢。
很多时候,商业模式效率更高。我记得读大学,很喜欢去私人的小书摊租书看,一天1毛钱,因为在图书馆找不到、借不到想看的书。
图书馆确实是一项社会事业,如果从我是一个纳税人的角度,那么我去公共图书馆看书其实也不是免费的,但是,公共图书馆能够很好满足我的需要么?
在当前的大条件下,图书馆根本没有能力做到,所以,保障“普遍均等的服务”和“平等获取信息的权利”只是一句空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