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框架(Singapore Framework)”

沃维克框架、堪培拉限定、芬兰终结……。DC元数据自诞生以来,留下许多里程碑式的成果,如今这些成果中又多了一个:新加坡框架(Singapore Framework)。

新加坡框架是指元数据应用纲要的一种规范形式。虽然应用纲要曾经是欧洲标准CWA14855,但那毕竟只是一个非常笼统、给人作参考的“指南”。DCMI认识到DC的应用一直无法大规模开展,与编码方面的规范一直不统一很有关系,编码的无标准可循造成元数据标准有等于无,各类应用的互操作还是无法进行。然而编码规范的统一是一件不可能的任务,在XML大行其道的今天,任何符合XML模式规范的DC编码,你都不能说它不规范,你也不可能让大家都采用一种XML的DC编码模式。同时专注于语义一致性描述的DCMI怎么可能推荐一种编码而排斥另一种呢?再说现在有RDF/OWL/N3等编码方式(甚至采用关系型数据库来描述和编码),将来还会出来种种新的方式,如何能预料得到呢?所以对于编码的标准化,必须依赖于一种编码模型的标准化。这就是近年来DCMI花大力气研究并反复讨论的“DC元数据抽象模型(DCAM)”。只有独立于语言的编码模型标准化了,才能建立一种标准的形式化编码规范,不论形式化语言用的是什么。

而领域应用中符合DC抽象模型的元数据的形式化方案的整体,就叫做DC元数据应用纲要(DC Metadata Application Profile)。 我们的“专门元数据方案”实际上都可以认为属于领域应用的“应用纲要”。

具体说来,新加坡框架指符合DC元数据抽象模型的元数据应用纲要,应该包含以下几个部分:

  • 功能需求说明(需要desirable)
  • 领域模型 (必需mandatory)
  • 元素集描述 (DSP: Description Set Prifile) (必需mandatory)
  • 应用指南 (可选)
  • 编码句法指南(可选)

 

对于每个部分是否必需Mandatory、需要Desirable还是可选Option,目前的意见还不统一,例如很多图书馆员认为功能需求说明应该是必需的,但是对于形式化的应用纲要,功能需求说明只是给人读的,不像领域模型(可用UML形式化)和元素集合描述等(DSP,用Schema等形式化),无法翻译成机器语言,对于机器来说并非必需。

为进一步说明应用纲要各个部分的关系,这里还有一个框架的图示(版权属于DCMI,本人拥有翻译版权,引用敬请声明),值得好好推敲和学习:

2004年本人在一篇论文中将数字图书馆的元数据描述方案定义为“语义结构(Semantic Architecture)”,并认为有如下几个部分组成:

  • Resource Analysis and Definition
  • Metadata Set Definition (Core and Extended)
  • Encoding and Mapping Rules
  • Guidelines and Best Practices
  • Metadata Registry, Ontologies and Authority Files

与这个“新加坡框架”颇有一些异曲同工呢!

One Response to ““新加坡框架(Singapore Framework)””

  1. 干脆叫“凯文框架”哦,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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