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网络社区”?
据说“社区”一词是清光绪13年(1887年)德国社会学家斐迪南·滕尼斯 (F. Tonnies,1855-1936)的发明,写作Gemeinschaft,又译作“共同体”。他的定义是“指那些由具有共同价值取向的同质人口组成的,关系亲密、出入相友、守望相助、疾病相抚的,富有人情味的社会关系和社会团体。”
这一年蒋介石出生,清政府在台湾设立行省。
第一次世界大战之后,美国学者查尔斯·罗密斯(C.P.Loomis)开始了社区研究,将这个词翻译成英语Community。到了1933年,一批即将从燕京大学社会学系毕业的本科生将这个词翻译成了中文“社区”,其中有后来赫赫有名的社会学大师费孝通。当时他还未读清华的研究生,《江村经济》也没有问世,因此还未拿到伦敦大学的博士学位,那段让无数后人感叹唏嘘的生死爱情也正处于萌芽阶段。
“ 社区研究”一百多年以来几经沉浮,如同图书馆学中的许多概念一样,一阵热潮,一阵批判。所不同的,图书馆学中的buzzword后来死翘翘的居多,而被证明没有多大意义的“社区”,由于研究方法的改进,又赋予了新的含义。特别是到了网络时代,有了“网络社区”。
维基百科对社区的定义是:指由于共同的地域、环境或兴趣而组成的社会团体或组织,其成员常常具有一致的意愿、信仰、资源、倾向、需求、困难等特征,而使得社 区具有一定程度的内聚力。(A community is a social group of organisms sharing an environment, normally with shared interests. In human communities, intent, belief, resources, preferences, needs, risks and a number of other conditions may be present and common, affecting the identity of the paricipants and their degree of cohesiveness).
网络社区,可以认为是以一定的网络设施(平台系统)为基础,基于共同的环境或兴趣,分享一定的共同属性而形成的人群(在网络中通常称为“代理” agent)。通常网络社区必须利用一定的网络平台或工具,其社区内聚力表现为具有超出平均水平的联系强度(链接数量或连接频次)。
也就是说在网络中具有 超出平均水平的联系强度的人群,就可以认为是网络社区。 如何区分是不是人群?为什么会超出平均水平?如何测度、衡量?可以看做是网络社区研究的基本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