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FRSAR的问题

看了一晚上FRSAR,结合曾蕾老师的proposal,总结了如下问题:

1、作为描述任何信息资源“主题”属性的抽象模型和应用框架,感到FRSAR似乎没有必要受FRBR的局限,完全能够、也有必要独立存在。FRBR模型本身具有很多模糊性(如下所述的work的定义等),不利于计算机处理和应用,而对于“主题”属性的规范控制,是语义Web的一个极其重要的应用需求,目前还没有很好的解决方案(至少传统的、通过第三方标注而建立的可信任信息,仍旧是实现trusted web的一个方法)。

2、作为“主题”的承载对象的“作品(work)”如何界定?因为作品不仅仅是文学作品,如果所描述的主题只是关于作品的一个局部,如何描述?也就是说在work-thema-nomen的结构中(首先需要说明的是:窃以为这个模型的认识论意义非常重大,但是为了“机读”,还需要更加明确一些),thema可以有parts,work可不可以?局部的work还是不是work?描述局部work的thema能不能代表这个work的thema?(即thema与work的对应关系,不能搞得很复杂,所以就需要对work进行明确界定。)

3、thema有parts的意义何在?是不是因为thema有许多下位的parts,具有thema的work自然就继承了这些parts的thema?在实践中这里面又有一大堆问题需要研究和解决。不如先简化这个问题,留待以后解决。本来一个work可以有很多主题,各个主题并不排斥,可以并存。

4、thema除了可以有parts之外,还可以有type,目前的困境是,能否穷尽type?是否有必要穷尽type,制定严格的规范,必须在这些type中选择?目前的concept, object, event, place再加一个time,是不是就是thema的所有type?如果有从其它角度的分类,是否允许?类型是不是可以开放式的、可扩展的?

5、我对于这个模型的理解:nomen似乎作为thema的形式表现而存在,所有的规范控制都可以归结为对于nomen的规范控制(通过对nomen的规范而达到对thema的规范),work、thema以及nomen这三类“实体”内部的关系和相互关系,都通过nomen的关系来反映。这就是说,规范词表就是nomen的词表(由此nomen词表的规范体系和功能实现又是一大堆问题需要研究了)。

6、根据figure4,由于第一、第二组实体都可以作为work的主题,nomen是不是也可以是第一、二组实体的表现形式呢?于是规范了 nomen就规范了一切。nomen就包括书目数据的规范记录、人名/机构名规范档以及主题词表/分类法等所有的规范控制体系(KOS)。

7、进一步的问题:如何以上述模型描述、并实现规范控制的功能需求?如何编码、形式化、机器可处理?

参考:

编目精灵:FRBR家族未来的第三个成员–FRSAR

书蠹精:FRBR中文翻译版正式发布